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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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长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J].种子世界,2017(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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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长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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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7年第1号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韩长赋
2017年3月30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科学、公正、及时地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农业部规章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五种主要农作物以外的其他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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