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与销售的种子不符的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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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合讲,武合金,任晓东.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与销售的种子不符的判定[J].种子世界,2017(8):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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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合讲 武合金 任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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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 菏泽 274000;2. 北京市都城(菏泽)律师事务所;3.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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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种子生产经营者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销售的种子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未附有标签、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与销售的种子不相符的,应当依据《种子法》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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