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等通知立即停止野生动物市场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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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业涛.国家林业局等通知立即停止野生动物市场经营活动[J].山东农业,2003(6):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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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业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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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总局4月29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停止猎捕、出售、收购、运输、进出口野生动物,对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场所实行全面监控。通知要求,从4月29日起,除科学研究需要外,全国范围内暂停一切猎捕、出售、收购、运输、进出口和在市场上摆卖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的虎纹蛙除外)活体、死体。各级陆生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暂时不得继续审批猎捕、出售、收购、运输、进出口野生动物的申请,不再核发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已经发放相关证明,但尚未完成猎捕、出售、收购、运输和进出口行为的,应立即收回批准文件或延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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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国家林业局 国家工商总局 野生动物市场经营活动 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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