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钓”出来的人命谁担责
引用本文:张兆利.“钓”出来的人命谁担责[J].农家科技,2008(2):47-47.
作者姓名:张兆利
作者单位:山东省昌乐县司法局,262400
摘    要:<正>案情:一天,农民刘某约朋友一起到某钓鱼场钓鱼。垂钓过程中,因鱼杆触到上方的30千伏高压线,致使刘某被当场电击身亡。事后,刘某之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鱼池承包人钱某、区供电公司赔偿刘某因触电致死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14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钓鱼场承包人钱某明知鱼场上空高压线会对垂钓者具有潜在危险,不设置警示标志,主观上存在过错;供电公司作为电力

关 键 词:提起诉讼  供电公司  高压线  承包人  丧葬费  钓鱼  赔偿  鱼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