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优先的干旱区县域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新疆叶城县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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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潘,高敏华,马利刚.基于生态优先的干旱区县域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新疆叶城县为例[J].湖北农业科学,2023(3):96-103+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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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潘 高敏华 马利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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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新疆大学地理与遥感科学学院/绿洲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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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661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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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为例,将国土空间开发模拟为生态保护和国土开发两个过程,运用最小累积阻力模型和空间分析方法构建叶城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体系。结果表明,叶城县国土开发适宜区总面积为27 359.86 km2,生态保护适宜区总面积为968.84 km2,整体呈中心发散、带状分布的格局,并将叶城县域划定为生态保护区(占比81.79%)、保护开发区(占比14.79%)、开发保护区(占比2.78%)和开发建设区(占比0.64%)。运用最小累积阻力模型进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可更贴近干旱区县域客观实情。干旱区生态环境脆弱,国土空间开发工作对生态环境影响大,应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国土空间开发质量,落实耕地保护并进行土地改良,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不断优化开发格局,推动适宜性评价、适宜区功能与规划建设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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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优先 干旱区县域 国土空间开发 适宜性评价 叶城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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