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无证采伐死树该担何责
引用本文:桑景拴,王宏生.无证采伐死树该担何责[J].中等林业教育,2009(3):32-33.
作者姓名:桑景拴  王宏生
作者单位:河南科技大学林业职业学院
摘    要:2006年夏季,河南西南部伏牛山区持续干旱,某县一村办林场大量松树枯死,场长张甲便向村委会主任王乙反映。王乙找到镇林业站站长表示欲卖死树,但并未谈及办理采伐证事宜。同年冬初,王乙带人到山上查看后提出,这些死树多数没成材也不值钱,办理采伐证不合算,已给林业站打过招呼,不如直接卖掉为村里换钱,村干部们一致同意。两星期后,王乙带领有关人员到山上清点并作标记,护林员李丙愿以1500元购买,王乙同意后,李丙又向开木材加工厂的赵丁推销,双方谈好价钱为2200元,约定村里负责办理采伐手续及费用,赵丁负责承担运费及工人工钱,李丙负责带领工人伐树。赵丁支付给李丙500元定金。一星期后,赵丁带来人、车,给李丙结清了余款,向李索要有关采伐手续。李丙到村会计处交了事先约定的1500元钱,会计开了张经林业站批准同意伐树的证明,并加盖有村委会公章。

关 键 词:采伐  死树  木材加工厂  林业站  持续干旱  伏牛山区  松树枯死  村委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