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再造两个“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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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屈艳,何英姿.15年再造两个“高峰”[J].广西林业,2010(12):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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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屈艳 何英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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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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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高峰林场从2000年开始"走出场外造高峰",到2009年底止,已经租用社会林地46.7万亩,成功地再造了一个"高峰"。2010年,高峰林场租下社会林地28.8万亩,又造了大半个"高峰"。在全区155家国有林场里,高峰林场场外租地造林面积居全区第一。目前,高峰林场经营土地面积123.5万亩(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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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林场 造林面积 场外 林地 社会 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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