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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农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管理规定
摘    要: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低压电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运行管理,保证农村电力网的安全运行,根据《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和《供电所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地区农村电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运行工作。第三条 接于农村低压电网上的新报装低压动力户,需遵照本规定执行。

关 键 词: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农村低压电网  标准化管理  安全运行  北京地区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农村电力网  运行规程  农村电网  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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