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个体配变转供电纳入统一管理”的一点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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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汉营.关于“农村个体配变转供电纳入统一管理”的一点看法[J].农村电工,1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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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汉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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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项城市永丰乡农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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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今农村正在运行的变压器,不论是集体的或是个体的,都为农村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线损高的问题,即使是把个体变压器纳入统管的范畴,目前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易解决的问题。 从1995年9月份开始,河南省项城市电业局在全市农村实行了农电“统管”。但就如何管理私人个体配变问题,尚无明确规定。如何使之纳入规范化?笔者认为主要是管理问题。如项城市永丰乡朱滩行政村现在的变压器仍归个人所有。可是,该村电工经常注意检查维修线路,保证了低压线路的正常安全运行,使线损保持在20%以下。电价在全乡最低,农民负担比原来降低了1/3,达到了“三满意”。 由此可窥一斑。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不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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