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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法律价值和意义——以新修订《种子法》为研究文本
引用本文:庞新燕.浅析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法律价值和意义——以新修订《种子法》为研究文本[J].种子,2022(7):144-148.
作者姓名:庞新燕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法理学研究70年回理与评析”(19 AFX 002)阶段成果;
摘    要:2022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正式施行。新《种子法》第28条、第90条首次规定了EDV制度,明确了实质性派生品种的定义。该制度的建立将激励原始育种创新,从根源上解决种子同质化问题,对推进种业振兴具有里程碑式意义。EDV制度的建立充分彰显了法律公平正义价值在种业领域的践行,它的建立激活了种业法律保障体系,将种业领域的发展带入法治化道路新进程。《种子法》自出台以来历经四次修订,从设立植物新品种保护专章到拟建立EDV制度,20多年来不断完善,引导、率领、促进我国种子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 键 词: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权利保障  法律价值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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