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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树林湿地地方立法保护探讨
引用本文:陆周莉.红树林湿地地方立法保护探讨[J].广西林业,2004(4):13-16.
作者姓名:陆周莉
摘    要:按照《湿地公约》的定义,湿地是指天然的或人工的、永久或临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水域。此外湿地还包括邻近水体的河湖沿岸、沿海区域。湿地的类型多种多样。红树林湿地是南中国海域特色的湿地类型。近代红树林面积急剧下降,这种趋势至今仍在继续。值得庆幸的是保护红树林已经引起人们的重视。

关 键 词:红树林  湿地  地方立法  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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