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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家养梅花鹿副产品获准进入食品制约产业发展的法规瓶颈成功突破
摘    要:由吉林省卫生厅牵头负责的"促进家养梅花鹿产品进入食品"工作,经与国家相关部委积极协调,1月10日,卫生部批复吉林省卫生厅:"除鹿茸、鹿角、鹿胎、鹿骨外,家养梅花鹿其它副产品可作为普通食品",至此,制约我省家养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瓶颈已成功突破。

关 键 词:普通食品  梅花鹿  吉林省  副产品  家养  法规  产业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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