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稳定高效的生态林业,受益者应该缴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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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银森.为建立稳定高效的生态林业,受益者应该缴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J].浙江林业科技,1993,13(5):6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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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银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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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建德市林业局 建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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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森林是社会化生产的商品,它所产生的多种形式的价值,应当体现于经济收入上。长时期来,森林的间接效益不为人们重视,致使森林资源曹严重破坏,最后导致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使人类自身自生存的环境构成了直接威胁。文章强调,如何向森林生态效益和森林社会效益的受益部门适当收取一定量的森林培育补偿经费,是当前亟特解决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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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生态 效益 补偿费 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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