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解决四川省杂交水稻种子产销市场面临的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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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柴玮.妥善解决四川省杂交水稻种子产销市场面临的新问题[J].四川农业科技,2011(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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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柴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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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种子站,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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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种业市场由过去的计划经济调节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尤其是种子价格问题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来确定,按市场规律办事。2003年以来,四川杂交水稻种子收购价格基本上由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共同协商议定,使行业协会在协调企业与制种基地农户之间的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由于我省杂交水稻种子生产成本不断攀升,种子收购价相应提高,加上种子销售环节缺乏规范,市场监管措施跟不上,使种子终端零售价格上涨过快。四川省政府有关部门于2011年3月采取临时限价措施,及时起到了稳定种子价格,确保购种农民利益的作用。从行业协会工作角度来反思,2012年协会如何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认真组织全省种子企业做好杂交水稻种子市场产销活动,妥善处理企业、基地农户和用种者利益关系问题,确保农业用种安全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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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杂交水稻种子 产销市场 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行业协会 种子企业 市场供求关系 收购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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