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典警示:品牌经营 先尽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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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闫治民.欧典警示:品牌经营 先尽责任[J].中国林业产业,2010(7):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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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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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3月15号.“号称行销全球80多个国家,源自德国、著名品牌地板德国欧典总部其实根本不存在,存在严重欺诈消费者行为。”央视3.15晚会,向全国消费者揭开了这个内幕.顿时地板业再次成为媒体公众的焦点。欧典地板这个曾是木地板行业第一家也是惟一一家连续3次6年使用“3.15标志”的品牌终于轰然倒地!一切辉煌都化为虚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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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品牌经营 消费者行为 地板行业 责任 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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