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旗更新大中型拖拉机又有新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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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文国.克旗更新大中型拖拉机又有新举措[J].农村牧区机械化,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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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文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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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克什克腾旗农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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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克什克腾旗委和旗政府依据自治区政府制定的农机管理办法,结合本旗的情况,以克党发(1996)用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农牧业机械化工作的决定”。这个决定主要对更新大中型拖拉机的资金来源制定了具体措施。1。从当地财政用于农牧业发展的资金中提取8%-10%,用于大中型拖拉机更新及链式车的大修补贴。人商品粮、商品畜基地建设资金中提取15%-20%用于发展农机化事业。3.从扶贫开发资金中,划拨一部分列入农机发展基金,给贫困乡、村购置和更新大中型农机.4从乡镇(村)企业盈利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以工补农”的形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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