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加工经营未检疫白条鸡的处理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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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惠平,徐秀玲,李铁力.一起加工经营未检疫白条鸡的处理与思考[J].中国动物检疫,2006,23(7):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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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惠平 徐秀玲 李铁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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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755100 2.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兽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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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2月26日,在禽流感重点防控期间,中宁县防制高致病性禽流感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反咉一土鸡店购入未经检疫白条鸡准备加工销售,县监督所汇同县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到该土鸡店调查核实,当场发现店内服务员正在清洗白条鸡,检查白条鸡上没有佩带检疫合格环,胴体上也没有检疫合格印章,也不能提供相关检疫证明县监督所立即立案查处。1调查取证1.1制做《询问笔录》为了全面准确了解情况,执法人员向土鸡店老板苏某出示执法证件,指出其店内当时正在清洗的白条鸡没有检疫合格环,也没有检疫印章,当执法人员向其索要检疫证明时,她无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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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疫证明 加工销售 白条鸡 高致病性禽流感 经营 执法人员 办公室 中宁县 服务员 土鸡 |
文章编号: | 1005-944X(2006)07-00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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