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等三省2016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案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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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三省2016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案的意见[J].农机质量与监督,20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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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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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案的请示》(浙农2016]10号)、《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补贴试点方案〉的报告》(闽农计2016]147号)、《关于报送湖南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案的报告》(湘农机计2015]4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浙江、福建、湖南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本着简政放权、鼓励创新、积极稳妥、风险可控的原则,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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