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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上路检查对农机监理工作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引用本文:陶忠华,郑初生,沈海江,蒋家伦.取消上路检查对农机监理工作的影响及对策措施[J].浙江农村机电,2005(2):30-31.
作者姓名:陶忠华  郑初生  沈海江  蒋家伦
作者单位:湖州市农机监理所,313000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4年5月1日实施,该法明确了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牌证核发、年度检验、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年度审验等职责赋予了农机部门,但没有进一步明确农机部门在乡村道路对拖拉机实行检查和纠违的权力,农机部门继续在乡村道路上对拖拉机实施检查纠违、集中整治等行为,就涉嫌行政行为违法.农机部门没有了上路检查的权力,将对农机监理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使农机监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农机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关 键 词:农机监理工作  取消  农机部门  主管部门  影响及对策  执法主体地位  乡村道路  拖拉机  路检  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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