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当前我国乡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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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季先峥.浅议当前我国乡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J].河南农业,2005(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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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季先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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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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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是弱势严业.农民是弱势群体。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维笺鼠。是农民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一种有效形式.对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参与竞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农村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面临有利形势。2003年施行的《农业法》和《农村工地承包法》肯定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地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已在起草中,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已于2003年开始在全国多个地市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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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经济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业法》 乡村 “三农”问题 弱势群体 农产品质量 安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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