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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前我国乡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引用本文:季先峥.浅议当前我国乡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J].河南农业,2005(11):35.
作者姓名:季先峥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商学院
摘    要:农业是弱势严业.农民是弱势群体。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维笺鼠。是农民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一种有效形式.对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参与竞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农村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面临有利形势。2003年施行的《农业法》和《农村工地承包法》肯定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地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已在起草中,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已于2003年开始在全国多个地市展开。

关 键 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合作经济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业法》  乡村  “三农”问题  弱势群体  农产品质量  安全水平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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