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物权法律制度与现代林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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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蕾,吴柏海,许慧娟.试论物权法律制度与现代林业建设[J].林业工作研究,2007(9):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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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蕾 吴柏海 许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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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历程的里程碑。物权法贯彻以人为本、权利主体的思想,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保护民生等都将会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进程中,物权法的公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推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市场机制,维护广大山区农民和林区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也要求加快林业物权制度建设,调整相关政策体系和提高林业依法行政水平。机遇与挑战并存,需要我们予以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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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业建设 物权法 法律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权制度改革 依法治国 以人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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