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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产品生产经营中市场主体制度的缺失——基于“三鹿事件”引发的联想
引用本文:张颖,任大鹏.浅析农产品生产经营中市场主体制度的缺失——基于“三鹿事件”引发的联想[J].中国奶牛,2009(1).
作者姓名:张颖  任大鹏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100094
摘    要:以"三鹿事件"为代表,以及近些年不断出现的倒奶杀牛等恶性事件中,奶农、企业及政府作为各方利益主体博弈后的结果使奶农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其主要原因在于市场主体之间交易地位的不平等,是个体农户在农产品交易过程中主体地位缺失所导致的连锁反应.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通过架构有效市场交易平台,将农民组织起来、增强农户社会责任意识,规范农户行为以及实现相关法律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等,是提高农户市场地位、规范产业链条并保护农户自身权利的有效途径.

关 键 词:农户  市场主体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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