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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二维码标识——制假售假“克星”
摘    要:正为了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便于对兽药的追溯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最近,农业部发布公告,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现所有兽医生物制品、兽用原料药和兽用处方药类产品赋二维码出厂、上市销售。2016年6月30日前,实现所有兽药产品赋二维码出厂、上市销售。2016年7月1日起,未使用统一的兽药二维码标识和未上传产品信息的兽药不得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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