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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自留山林木不应设定行政许可
引用本文:陈国富.采伐自留山林木不应设定行政许可[J].森林公安,2009(3):34-36.
作者姓名:陈国富
作者单位:福建省沙县公安局凤岗森林派出所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第五款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关 键 词:采伐许可证  林木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南方集体林区  农村居民  林业主管部门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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