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修订乳品标准不能继续让造假行为合法化
引用本文:林树斌.修订乳品标准不能继续让造假行为合法化[J].广东奶业,2009(2):18-18.
作者姓名:林树斌
作者单位:广东省农垦总局,广州510000
摘    要:根据GB12693《乳品厂卫生规范》3.1,乳是“从哺乳动物中挤出的正常乳房分泌物,无添加物且未从其中提取任何成分”。“灭菌乳”顾名思义应该是“以乳为原料。经灭菌工艺制成的液体乳制品”。按照上述定义,以浓缩全脂乳或/和乳粉、奶油等与水为原料,勾兑成与乳相近的液体不是乳,只能称为“复原乳”或“再造乳”。“灭菌乳”现行国家标准和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把复原乳列入灭菌乳的范畴。

关 键 词:国家标准  乳品厂  造假行为  修订  合法化  灭菌乳  哺乳动物  灭菌工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