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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出去的城镇居民能否要回原来的宅基地
引用本文:李勤古.从农村出去的城镇居民能否要回原来的宅基地[J].现代种业,2007(1):53-53.
作者姓名:李勤古
摘    要:金某是江苏省某市市民,为一建筑公司职工,1999年退休后因原籍湖南某一叫山塘村的村里生活。1977年,金某在老家与农村姑娘刘某结婚,婚后刘某户口迁入山塘村。之后,刘某带领其子、女在山塘村老菜园街房屋中居住、生活,1992年,村里进行土地复耕,将上述老茶园街房屋拆除,村里为刘某另批宅基一处,盖成新房;当年金某、刘某离婚,刘某带孩子们在新宅生活,金某回乡探亲时,随其母亲共同生活。

关 键 词:宅基地  城镇居民  农村  房屋拆除  建筑公司  生活  江苏省  山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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