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农机零部件的三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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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山鹰,忽晓葵,雷金香.谈谈农机零部件的三包期[J].新疆农机化,2007(2):38-3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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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山鹰 忽晓葵 雷金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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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农机投诉监督站,新疆,乌鲁木齐,83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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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1998年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现机械工业局)、农业部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该规定对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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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机 零部件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机械工业部 农业机械 退货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7-7782(2007)02-0038-03 |
修稿时间: | 2007-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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