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浙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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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健康,蒋省军.建立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浙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述[J].中国林业,2009(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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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健康 蒋省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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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林业》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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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现有林地面积10,019.5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5.6%,林区县人口占全省总人口63.6%。林业始终是浙江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林业“三定”、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延长山林承包经营期等三个阶段,至2007年8月,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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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林权制度 制度改革 浙江省 林业 良性发展 综述 机制 林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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