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规范合作社:成员应备案 建立年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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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雯.两部门规范合作社:成员应备案 建立年报制度[J].山东饲料,2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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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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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近来在数量上狂飙猛进的农民合作社,即将迎来质量大检。2013年12月18日,农业部和工商总局紧急发文,要求规范合作社管理,并要求建立农民合作社年报制度,年报须予以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对公示年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此外,合作社成员应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财政部农业项目评审专家、山西财经大学吴世斌教授表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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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管理工作 年报信息 制度 备案 规范 农业部 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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