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法》实施后搞好农机监理工作的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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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建斌.《道交法》实施后搞好农机监理工作的思路[J].河北农机,2005(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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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建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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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鹿泉市农机监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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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道交法》第121条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驶本法第八、九、十三、十九、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农机主管部门具有与公安部门平等的执法地位,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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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路交通安全法》 农机监理工作 队伍建设 依法行政 年检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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