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价格调整与森工企业搞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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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道卫.木材价格调整与森工企业搞活[J].绿色中国(A版),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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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道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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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林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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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对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的木材价格进行调整之后,森工企业经济危困的局面有所缓解。黑龙江、吉林两省森工企业原木盈利额和育林基金成倍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伐区道路延伸费之和比往年的更改基金增加1倍左右。但与此同时。企业营业外支出大幅度上升,冲减了企业盈利;一些资源较为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老、穷”局经济仍未摆脱困境。一、宏观上,企业经济危困有所缓解黑龙江、吉林两省1987年上半年木材单位平均售价分别是146.84元和166.76元,比木材调价前分别高51.46元和78.87元,提高率达53.95%和89.73%,均超过了调价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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