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五不要” 草权见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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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图南.“五要五不要” 草权见成效[J].草业与畜牧,2010(6):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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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图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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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大方县草权划定办公室,贵州,大方,55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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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贵州省大方县地处东经105° 15′47",北纬26°05′02"~27°36′O4",全县总面积为3500.75平方公里,地势东高西低,境内多山,海拔为2325~720 m,高差较大,坡地、丘陵地貌占全县总面积的91%以上,属喀斯特岩溶地貌.全县共辖34个乡(镇),339个行政村.根据土地修编数据,全县有灌丛草场、天然草场共计8.99万公顷.最后参加草原权属划定的有34个乡(镇),318个村,完成勘界确权登记面积8.69万公顷,其中:天然草场8.51万公顷,人工草场0.18万公顷,划定基本草原面积占土地修编面积的96.66%,33.33公顷以上的图斑完成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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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岩溶地貌 大方县 贵州省 喀斯特 面积 高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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