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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市十项措施推行农村财务和资金委托代理制
引用本文:杜永祥.云南大理市十项措施推行农村财务和资金委托代理制[J].农村实用技术,2008(8):9.
作者姓名:杜永祥
摘    要:云南大理市实施十项措施,在全州首家推行“村级所有、乡(镇)统管”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一是在不改变村委会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的前提下,由村委会委托所在乡(镇)农经管理部门代管财务账目和资金,村委会资金统一存入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银行账户,

关 键 词:村级财务管理  代理制  大理市  资金  农村  云南  村委会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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