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市十项措施推行农村财务和资金委托代理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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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永祥.云南大理市十项措施推行农村财务和资金委托代理制[J].农村实用技术,200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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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永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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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云南大理市实施十项措施,在全州首家推行“村级所有、乡(镇)统管”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一是在不改变村委会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的前提下,由村委会委托所在乡(镇)农经管理部门代管财务账目和资金,村委会资金统一存入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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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级财务管理 代理制 大理市 资金 农村 云南 村委会 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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