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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心得(3)如何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
引用本文:孙春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心得(3)如何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J].新农业,2007(9).
作者姓名:孙春城
摘    要: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应当具备4个条件,即: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是基于我国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这些条件,因而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由此可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后即享有法人地位,也就是法律认可了其独立的民商事主体地位,从而可以享有法人的权利能力和相应的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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