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实行蚕种生产许可证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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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诸葛明.四川实行蚕种生产许可证制[J].四川蚕业,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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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诸葛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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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根据省政府发布的《四川省蚕种管理暂行条例》(草案)要求,为了加强蚕种计划管理,确保蚕种质量,有效地发挥具备蚕种生产条件的蚕种场的生产潜力,制止不顾生产条件超负荷生产和不按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蚕种,我省决定实行蚕种生产许可证制度。最近,省丝绸公司对重庆、南充、绵阳、成都、内江、万县、达县、乐山、遂宁、广元、自贡等十六个地、市,经审核合格的86个(国营、集体)蚕种场颁发了蚕种生产许可证,并作出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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