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供电防范电费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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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荣成.捆绑供电防范电费风险[J].农村电工,2006,14(11):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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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荣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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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246200,安徽省望江县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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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徽省望江县新桥乡瓦厂申请将用电户名过户给新桥乡雷池乡两居民(2人合伙经营瓦厂)。在办理此起过户业务时,望江县供电公司同客户通过平等协商,签订了该县第一份工商业用电和居民生活用电“捆绑”的供用电合同,大大强化了供电企业依法防范电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电费回收的一大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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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费回收 供电公司 风险 防范 居民生活用电 供用电合同 供电企业 管理创新 |
收稿时间: | 2006-08-18 |
修稿时间: | 2006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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