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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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耀辉,陆海红,王东升,张玮.对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建议[J].国土绿化,20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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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耀辉 陆海红 王东升 张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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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年来,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在全国绿化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某种程度上,加快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城乡生态建设的质量,为国土绿化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深入开展,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比如:一些干部群众思想意识观念落后,组织管理机制滞后,机构不健全,绿化费收缴难度大等。对此,提出以下建议。一、强化政府行为。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义务植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各级绿化委员会的机构建立,配备专人负责义务植树工作,单独核定编制,独立开展工作,增加各项投入。二是各级政府应从财政预算中,拨出绿化经费,支持义务植树工作。三是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和责任制度,推动义务植树工作的开展。二、加强属地管理。针对当前人口流动大,私营企业飞速发展的状况,义务植树要进行属地管理,由当地绿委统一组织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农村的义务植树,委托所在地的行政村或乡镇政府组织管理;城镇下岗职工,委托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组织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的义务植树工作,由所在地县绿委办直接管理。三、建立信息管理网络。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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