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是否涉嫌共同滥伐林木罪 |
| |
引用本文: | 刘时明.彭某是否涉嫌共同滥伐林木罪[J].湖南林业,2007(3):32-32. |
| |
作者姓名: | 刘时明 |
| |
摘 要: | 2005年5月,某村委会主任周某、村支书杨某、村秘书龙某合伙以71800元购买了本村集体山林3处,并商议给林业站彭某500元现金,以求得在伐区设计时做点“文章”.达到超指标砍伐林木的目的。这样。彭某在3处山场只设计了皆伐林木蓄积512立方米.出材330立方米。之后,周某等雇请人员上山砍伐林木,实际采伐林木蓄积1069立方米,出材684立方米,
|
关 键 词: | 林木蓄积 滥伐 立方 村委会 林业站 砍伐 山林 伐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