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动监所五措施做好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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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辽宁省抚顺市动监所.辽宁省抚顺市动监所五措施做好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监管工作[J].中国动物检疫,201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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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辽宁省抚顺市动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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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抚顺市动监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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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动物屠宰检疫工作,今年来,抚顺市动监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监管工作,确保猪肉质量安全。一是严格生猪入场查验。生猪进入屠宰场前,检疫人员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做好详细记录。严禁无检疫证明、无耳标的生猪进入屠宰场。二是加强生猪宰前检疫。严格宰前检疫申报制度,由屠宰场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的,严格按照《生猪检疫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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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猪定点屠宰 动物检疫 抚顺市 监管工作 屠宰场 宰前检疫 卫生监督机构 质量安全 监所 申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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