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浙江省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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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农业厅种子管理站 (31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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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和推广农作物的新品种,应当经过审定。为了加快农作物新品种推广步伐,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今年又审(认)定通过了一批农作物新品种。它们是:早籼稻,金早50、浙辐910、杭959、嘉早12、嘉育16和杂交早籼稻优198;晚粳稻,春江11、春江15、甬粳18、越粳2号、秀水390和杂交晚粳稻甬优1号;杂交晚籼稻,协优963和Ⅱ优3027;普通玉米有郑单14和浙单10号;特用玉米,超甜3号、苏玉糯1号和浙糯玉1号;桑树,农桑12号和农桑14号;甘蔗,温联果蔗;蔺草,鄞蔺1号;食用菌,夏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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