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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收储开始:禁购进口玉米和大豆
摘    要: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东北地区玉米和大豆临时收储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强调严禁收购进口的玉米和大豆。一旦发现疑似进口的玉米和大豆,暂缓收购,并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别,跟踪来源,严防进口的玉米和大豆进入本次收储环节,违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对进口大豆与玉米进行严防,其范围主要圈定在东北地区和内蒙古地区。

关 键 词:进口大豆  东北地区  玉米  国家发改委  内蒙古地区  财政部  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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