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贯彻《动物防疫法》作为动物防疫工作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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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轲,郎蔼茹.把贯彻《动物防疫法》作为动物防疫工作重点[J].兽医导刊,2008(1):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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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轲 郎蔼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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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01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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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共十章八十五条,与现行<动物防疫法>相比,增加了三章二十七条,修改了大部分条款.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重点对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新增了疫情风险评估、预警、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及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动物防疫法>的修订,对于整个兽医工作意义重大,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有了更加强有力的保障.对此,我想谈谈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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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动物防疫法 防疫工作 时间 保障机制 加强 工作意义 兽医管理 执业 官方兽医 建设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预警 风险评估 疫情报告 完善 补充 修改 制度 处理 检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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