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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营林生产与采运生产的合理组织方式
引用本文:刘玉政,张文琪.论营林生产与采运生产的合理组织方式[J].绿色中国(A版),1991(1).
作者姓名:刘玉政  张文琪
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刘玉政),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张文琪)
摘    要: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事业部制都是适宜国营林业局的一种组织形式。但是,作为以森林培育和采伐利用为主要经营活动的国营林业局,要有效地实施事业部制,必须解决一个其他行业的企业所不存在的特殊问题,即营林生产与采运生产的合理组织方式问题。迄今为止,率先实行事业部制的森工企业处理这一问题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方式是把所有从事采运生产和营林生产的单位和人员彻底分开,分别组成实行专业化生产的、相对独立的营林事业部和采运事业部(有的企业称为公司或分公司)。本文称这一方式为“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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