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新型农业主体的培育与发展——以黄骅市友和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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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媛,田炜明,申琳,刘梦璇,刘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新型农业主体的培育与发展——以黄骅市友和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例[J].河北农业科学,2019,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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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媛 田炜明 申琳 刘梦璇 刘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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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文管学院,河北 沧州,061100;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文管学院,河北 沧州,061100;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文管学院,河北 沧州,061100;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文管学院,河北 沧州,061100;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文管学院,河北 沧州,06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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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沧州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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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有效克服个体农民农业生产的分散化和非组织化的弊端,使农民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从而有效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发展。以沧州黄骅市友和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例,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对培育和发展农业合作社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农业合作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提出了有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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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合作社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作用 黄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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