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经颁布实施一年半了,笔者在办理各种违法案件的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深感出台配套法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一.《动物防疫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国务院1985年2月14日发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农业部1992年4月8日发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以及农业部1992年10月24日发布的《中国兽医卫生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称处罚办法)等配套法规的废止或暂停执行。《条例》,特别是《实施细则》和《处罚办法》对违反动物防疫行政法规、规章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理处罚的规定是很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而且是很严厉的,在实际工作中有章可循、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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