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是一项重大改革
引用本文:安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是一项重大改革[J].内蒙古林业,1988(8).
作者姓名:安力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土地管理局
摘    要: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将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从法律上肯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是土地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建国以来,我国实行无偿划拨使用国有土地,对城市国有土地只有投入而无产出,形成圈大院,多征少用、征而不用、多占滥用等浪费地力现象,另一方面使土地这一重要的生产要素难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