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的林权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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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延平
,旭东.青岛市的林权制度改革[J].中国林业,2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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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延平 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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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12月中旬,山东省青岛市在举办的山海资源暨高新农业推介会上,与国内外客商共签订了“四荒”绿化开发合同46份,协议投资6.4亿元,至今,全市共完成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面积183684.5公顷,道路林带12858公里,回收拍卖资金近6000万元,签订合同110809份,办理林权登记近8万份。青岛市委书记张惠来同志曾在全市大环境绿化会议上提出:如果说其他产品有过剩的话,植树造林是不会过剩的,必须强化“大规模”这个观点,使“青岛更青,四季常青”,还对林权制度改革,特别是对发展私有林进行了重点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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