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经营不合格猪肉案"一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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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水平,翁继峰,李茹萍.处理"经营不合格猪肉案"一例[J].浙江畜牧兽医,2004,29(5):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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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水平 翁继峰 李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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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桐庐县动植物检疫管理站 31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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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3月,经群众举报,桐庐县桐君街道公园山菜场某肉商正在出售有"高温"印章的鲜猪肉.桐庐县动物防疫监督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发案现场,收缴未售出的不合格鲜猪肉45kg,责令当事人全部追回已售出的不合格猪肉16kg,对当事人进行调查笔录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收缴的不合格鲜猪肉作高温处理.此案值得我们思考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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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营 桐庐县 不合格 出售 鲜猪肉 收缴 执法人员 处理 举报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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