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偷鱼要制止 水产要立法——记《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暂行规定》的诞生
引用本文:好知.偷鱼要制止 水产要立法——记《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暂行规定》的诞生[J].中国水产,1982(5).
作者姓名:好知
摘    要:今年初,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以第1号文件批准了《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暂行规定》(原文载《中国水产淡水渔业专刊》),决定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第一个以法律形式保护养鱼者权益的文件。《规定》对偷鱼、抢鱼等各种情况,以及处罚和量刑的标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为了保证执法,上海市人民政府还批准46名人员编制,建立和健全了各县渔政管理机构。好知同志此文,比较详细地记述了《规定》产生的过程和经验。上海市的这种做法,特别是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渔业法规的首创精神,值得各地借鉴。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