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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确定可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效性试验机构
摘    要:为规范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保证饲料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提高饲料评审工作的效率,确保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有效、环保,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和《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农业部在各地饲料管理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委托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机构进行了考察和评估,确定了20家有能力承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效性试验机构和7家安全性评价机构。

关 键 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试验机构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农业部  安全性评价  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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